国庆东航上调燃油的通知
创建时间:2009-09-02 17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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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运营销委员会业务部 [2009] 064号 签发
关于调整中德/中法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经批准,东航将自2009年9月1日(以出票日期为准)起调整中德、中法航线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。具体如下:
航线 调整前标准 调整后标准
中国内地与德国/法国之间
(欧洲地区销售) CNY500 EUR85
中国内地与德国/法国之间
(中国境内销售) CNY500 CNY750
上述各航线的燃油附加仍以YQ表示,征收方式不变。
此外,其他国际及地区航线的燃油附加维持现有征收标准。具体信息请参照各CRS 及GDS系统中发布。
请遵照执行。
东航上海业务部
2009年9月1日